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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少年持刀抢劫鲜花店被刑拘

更新时间:2016-09-23    来源:法制报   
一15岁少年为图钱财,持刀抢劫鲜花店老板娘,劫走现金120余元及一部小米手机,逃窜两月后被警方抓获。

 

    9月18日,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查到了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5岁)在乌鲁木齐市的藏匿地,得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乌市进行抓捕,并于22时许在乌市棉花街将赵某成功抓获,押解回石。

 

    案情回顾:

 

    2016年7月22日16时许,石河子市某鲜花店二十多岁的老板娘邓某打“110”报警称:当日14时许,自己在店内被一名年轻男子持刀抢劫,被抢120余元现金及一部小米4手机。

 

    因抢劫属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还极易诱发恶性伤害案件甚至命案,接警后城区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多方侦查初步排查出李某有作案的可能,在深入调查中,经综合分析李某有重大嫌疑,刑侦大队重案队民警遂将李某进行上网追逃,并于9月18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李某一年前因学习不好产生厌学心理,上完初二后便辍学了,辍学后李某离家外出到石河子市区及周边县市打工,一直没有固定的职业,也无固定住址,且由于自身性格懒散,工作也总是干不长久,这家干干、那家干干,攒不上钱不说,花钱却是从来不断。

 

    7月22日这一天,李某身上的钱已经让自己花的所剩无几了,于是李某就萌生了以抢劫的方式快速弄点钱的念头。为了提高“成功率”,李某提前购买了黑色的口罩和一把约20公分的水果刀,并把这些东西藏在自己的口袋里,在市区四处瞎转寻找作案目标。当日14时许,李某在走近市区某鲜花店时,发现店内只有一个女人在看店,附近人也很少,感觉比较容易得手。于是李某在附近一僻静处把黑色口罩戴上、将水果刀藏在衣服口袋里,准备好一切后快步蹿进鲜花店内,进去的瞬间就拔出刀子对着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劫被害人邓某120余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迅速逃匿。李某作案后十分不安,原先打工的地方也不敢回,逃匿的两个月内一直东躲西藏,看到警车就害怕,担心被人认出来大街都不敢走,为了摆脱这种不安,李某离开石河子市逃窜到乌鲁木齐,本以为这样就安全了,没想到最终还是被石城警方悄无声息的绳之以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盛新鹏 丁海燕)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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