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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迎新生 社区帮教送温暖

更新时间:2017-07-26    来源:法制报   
 有接有访、有帮有教,让“回归者”一回归社会,便能感到社会帮教的温暖,增强其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小屯司法所一直把刑释解教这群灰色大军作为本所的重点工作来开展。2017年7月24日,贵州省贞丰县小屯司法所又迎来了“一笔刑释解教的生意”。


    据了解,刘某是因盗窃罪,被法院判罚,服刑期间王某表现较好,被如期释放。因刘某的多次盗窃且涉及金额较大,被划为重点帮教和必接对象。24日上午,刘某同其丈夫到小屯司法所报到。随后,工作人员与刘某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并告诉刘某自己今后该有的权力和义务,让她深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谈话间,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不时的对她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及和教育,鼓励她树立生活信心,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人。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刘某建立刑释解教卷宗等各方面帮教资料。小屯司法所对这特殊人群进行“一人一档”的帮教方案,并且动用了社会各界能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人员或群体,且告诫其家人要时刻关注她的情况等多方面的帮教服务举措,并当面采取正面教育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严格监管与帮困解难并重等手段开展刑满帮扶。强调刘某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时刻的提醒自己,要做一个高素质的、懂法的、守法好公民。要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时刻警惕要远离非法活动,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话音未落,刘某已凌泪满眶,她插上话说: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在自己犯下错后,非常后悔。刑满释放当天,看见家人及领导到监狱门口来接我,我当时已深受感动,明白政府和国家没有放弃我,亲人也没有遗弃我。现在到司法所看到和听到你们这样认真的帮助我,我已不知道如何感谢。得此教育后,我在未来的工作及生活中一定努力改正,多帮助他人,多学习法律知识,争取做一个守法、懂法、用法和合法好公民,早一些为国家和社会尽一份应有的贡献。绝不辜负领导和亲人对我的关心和期盼。


    最后,刘某也在谈话笔录和帮教方案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明了刘某的“帮教第一课”圆满结束,也体现出小屯司法所为这特殊群体把好关和为她们服务“最后一公里”。使其顺利的回归社会。(文/黄茂康)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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