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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民生警务惠民利民

更新时间:2015-10-0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平安扬州建设,积极应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给交通管理带来的严峻挑战,在压降交通事故、交通精细化管理和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综合治理 打造“平安走廊”
 
“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全面做好道路交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对于提高全体民警综合素质,树立公安机关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扬州市公安局局长刘亚军说。
 
2013年,扬州市交警支队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后,支队党委班子审时度势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把“保平安、促发展”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中心环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扬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扬州市交警支队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等13个指导性文件。同时,扬州市交警支队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与示范公路活动,实现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3年全面下降的目标。
 
马路就是交警的战场。扬州市交警支队以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警务查报站和固定执勤点为阵地,强化堵截查控,严厉打击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以来,共查(协)破各类案件312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85名,缴获涉嫌被盗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1560辆。去年,全市63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全部侦破。
 
    多措并举 精细管理交通
 
“在岗台上打指挥手势,不仅展示了交警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路口见警率和管事率,让市民行在路上真正有了一种安全感。”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翁国彦说。
 
从2009年开始,扬州市交警支队在市区2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恢复了民警上执勤岗台、打指挥手势的传统执勤方式。结合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需要,该支队全面实行市区“固定岗、巡逻岗、疏导岗、护学岗和夜巡队”“4+1”勤务方式,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整治,将警力最大限度投放路面。
 
扬州市交警支队创新民警考核体系、强化群众满意度评价、构建社会监督网络,着力提升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该支队还推出了市区交通信号灯路口执勤民警“四知四能”工作法,即知路口道路参数、知路口标志标线、知路口流量配时、知路口管理标准;能对路口进行流量分析、能对交通进行科学指挥、能对问题进行即查即改、能对违法进行规范查纠。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扬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倪文连介绍,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他们创新实施“马路会诊”、“一路一策”等制度,破解重点路口交通管理问题。“马路会诊”制度实施3年多来,共组织专家“出诊”156次,解决各类道路交通问题377件。
 
    民生警务 实现惠民利民
 
扬州市交警支队坚持把惠民利民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新举措,制定了《扬州公安交警服务民生工作手册》,对全体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市情教育;修订完善了《扬州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十八项措施》,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和幸福民生二十项重点工作》,推出一批服务群众、企业、外商的新举措。
 
为实现“民意领跑警务,警务保障民生”的工作目标,该支队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将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引入交通管理工作,成立了“公共关系联动中心”,秉持“社情引领、民意主导、警民联动、促进和谐”的宗旨,开拓出一条规范、高效、便民的社情民意办理新路子。中心成立以来,共发布各类交通服务信息18.6万余条,采纳群众意见、建议500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800余件。
 
正是基于不断改革、创新举措、服务民生,扬州市交警支队先后4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连续10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今年2月,扬州市交警支队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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