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法制报官方网站!

恶媳殴打婆婆被行政拘留

更新时间:2015-05-25    来源: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自己的所作所为都会给自己的晚辈留下深刻的印象。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都希望能够得到晚辈的尊敬与孝顺。试想年轻时自己不善待老人,有朝一日自己变老时又有何面目要求晚辈善待自己?
 
    5月23日,遵义县公安局山盆派出所查处一起儿媳殴打婆婆的案件。严某殴打婆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方处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
 
    5月23日,山盆镇辖区村民鲁某向派出所报警:她被儿媳妇严某打伤,要求处理。山盆派出所教导员宋朝俊立即带领辅警翁宗爱、何朝进、穆坤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严某婚后在与婆婆共同生活的几十年里从不善待婆婆鲁某。长期用言语和行为对其实施虐待。5月23日下午,婆婆鲁某因卖掉被狂风吹倒的木材,严某不同意婆婆外卖,因此她用石头砸坏婆婆的房顶和窗户。当天晚上20时,在村委会干部调解的过程中,严某又与婆婆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严某瓦片砸伤婆婆头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严某(女,44岁,家住贵州遵义县山盆镇)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行政罚款200元。(龚庆波 李正芳)
 
 
 
(编辑:徐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23   法制报新媒体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枣林新街一号院   邮编:100073   监督热线:010-67231663   邮箱:800@rmfzb.com   网址:www.rmfzb.com

  工信部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3002606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177号   京公网安10106010084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防诈骗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