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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以“三严三实”为鉴狠抓司法作风建设

更新时间:2015-07-09    来源:法制报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具体提出四个要求,狠抓司法作风建设:

一、要求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每一件案件。法院的公信力要靠每个案件的公正审判来积累,近年来区法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对案件进行每周抽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裁判文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长、庭长全程跟踪指导;形成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所有重大、疑难案件需交由各庭室、审委会集体讨论,运用集体智慧解决疑难案,提高裁判质量;积极关注当事人诉求,随时接访案件当事人,并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要求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在监督中不断提高区法院为民司法的水平,也让广大群众在监督中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进步和成效。拓宽监督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区法院定期将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截止目前该院裁判文书上网已达1762件;开通法院官方微博,通过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活动;加大科技法庭的使用力度,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性、公正性。

三、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司法过程更便民。要求全院干警要有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司法为民软实力。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之日起截止今日,共立案786件,同比增加58%,取得显著成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开放式窗口,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法律咨询、缴纳诉讼费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并配置多种便民设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更加亲民、便民。

四、要求强化廉洁,破行为之垢。强化监督,对外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持续开展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当事人“三评”纪律作风和院纪检查庭审礼仪、在岗状态、办案作风活动,让“五个严禁”、“两条规定”等“高压线”真正带电。强化警示,组织全院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自觉筑牢防线。强化自律,以“四风”为镜,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确保作风铁。

作者: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方 华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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