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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检察院严把公务用车使用关

更新时间:2015-08-28    来源:正义网   
为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守八项规定,2015年以来,湖南汨罗市检察院严把公车使用关,建立常态化车辆监管机制,确保公车管理规范化。
 
    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从严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按照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四定”制度,由行装科统一支配公务用车。在出车前,承办人必须填写派车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领取钥匙安排出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入库,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公车停留在酒店、宾馆及娱乐场所。同时,该院为强化出车监管,公车统一安装行车记录仪及GPS,实时对车辆所处位置进行监控,防止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
 
    此外,该院组织全体公车驾驶员集体学习了《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公车驾驶培训,对驾驶公车开“霸道车”、“特权车”的,取消其公车驾驶资格,并进行诫免谈话。
 
    “强化公车管理以来,公车成本降低10%,实现了公务用车管理零事故、零问题。”该院行装科科长左永红这样说道。(周悦湘)
(编辑:刘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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