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法制报官方网站!

无证驾车游景区 拘留10日罚款200元

更新时间:2017-08-18    来源:   

  2017年8月15日,遵义市播州区公安局洪关派出所查获黄某,办理1起没有办理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小型车辆案。

 

    8月15日20时许,洪关派出所所长安排民警和辅警例行执行巡逻任务,当他们巡逻至208省道遵义市播州区洪关乡小坝场村四组路段磨白线195公里加200米,当场查获黄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白色“哈弗”牌遵义籍越野车小型汽车。

 

    据洪关派出所调查:2017年8月15日上午,黄某驾驶“哈弗”牌遵义籍越野车小型汽车从遵义市红花岗区前往该市播州区洪关乡小坝场村太阳坪观赏万亩大草原和风力发电壮观风景,但他没有想到离开风景区时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被洪关派出所逮个正着。

 

    目前,黄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市播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行政罚款200元。 (文/龚庆波 赵春喜)

(编辑:徐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23   法制报新媒体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枣林新街一号院   邮编:100073   监督热线:010-67231663   邮箱:800@rmfzb.com   网址:www.rmfzb.com

  工信部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3002606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177号   京公网安10106010084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防诈骗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