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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空心化使社会力量难以参与到保护长城

更新时间:2015-09-08    来源:   
  法制网银川9月7日电 记者 申东 当听说宁夏盐池县可以以个人名义认领长城的消息后,家住银川市的郭莉的心就不再淡定了,这几天她和其他兄弟姐妹商量,共同出资认领一段长城,“认领长城的哪一段我都想好了,那段长城不仅有我儿时的记忆,更重要的是,我的姥姥就长眠于附近。”有着长城情结的郭莉告诉记者。
 
    有着长城情结的不仅仅郭莉一人,法制日报记者日前从盐池县宣传部了解到,认领长城保护活动启动以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已有5000多米的城墙和3个烽火台被58家单位和个人认领保护。盐池县居民高先生以个人名义认领了50米长城,宁夏三木创业园公司董事长何翔捐赠3万元,认领300米明长城。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长城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董耀会表示,发动社会力量来关注、参与保护长城,盐池县在全国开了个好头。
 
    长城遗存现状令人堪忧
 
    宁夏有“中国长城博物馆”之称,自秦至明的历代长城在宁夏皆有遗址,在宁夏境内的主要有西长城、北长城、东长城和固原内边墙,长度共有400多公里。而盐池县是长城分布最多的县,境内有隋、明长城4道259公里,有花马池城、安定堡城、兴武营城3座大城和高平堡、英雄堡、天池子堡等古城堡19座,烽火墩堠180多个,还有长城关、八步战台等明代军事防御要隘。历经千百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对长城的破坏极为严重。加之过去不重视保护长城,随意取土、开路、打洞、挖掘等造成的人为破坏也非常严重,令人堪忧。
 
    今年6月,宁夏海原县就发生了一起破坏长城遗址的事件。一座明代的烽火台被当地水务部门夷为平地,推成了梯田,只留下一段残墙。
 
    被损毁的烽火台始建于明代,因无翔实的史料记载,当地人都称其为“墩墩梁烽火台”。墩墩梁烽火台南北和东西均88米,有四道壕沟和三道围墙,中间的烽燧高达10余米,整体修筑布局合理坚固,极为壮观,这种布局的烽火台,在整个西北乃至全国都很罕见,其完整性和宏伟气势令人折服。
 
    事件发生后,海原县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为,烽火台被毁事件,是该县水务局与西安镇政府在实施“坡改梯”项目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无视旁边所立的文物保护单位石碑造成的。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烽火台原样及时开展抢救性修复。然而被破坏的文物即使再修复也难以恢复其原有的面貌,令人扼腕叹惜。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专职保护人员缺少、经费有限等因素制约着长城保护工作。以盐池县为例,盐池县聘请了长城巡防员对长城进行日常巡视,但加上几名巡视员,盐池县全县参与长城保护的专职人员不到10名,撒到259公里的长城沿线,就像撒胡椒面。同时,经费缺乏也掣肘长城保护活动的开展,盐池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财政上很难保证长城保护的经费,这也导致盐池县文广局难以足员聘请长城巡防员。
 
    在全国首开认领长城先河
 
    针对目前长城保护工作面临的困境,盐池县开展长城认领保护活动,出台《盐池县认领保护长城暂行办法》,旨在让大家通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不断加强保护长城的工作。提高全民保护长城的意识,真正做到保护长城,人人有责,实现大家共同承担保护长城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年5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长城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董耀会表示:“盐池县动员社会力量认领保护长城在全国是首创,为全国400多个有关长城的县树立了榜样。”
 
    暂行办法规定,盐池县境内259公里隋、明长城的墙体以及城堡、关隘、烽火台、战台等长城附属设施都可认领。国内外热爱长城的单位、企业、集体、个人,都可以认领保护长城。并鼓励青少年、中小学生以志愿者等各种形式积极参与保护长城。认领者对认领保护区段,只有保护、宣传责任,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占用权、处置权。认领者可自愿捐资实施保护措施。实施工程措施的必须由长城保护学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相关单位批准,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董耀会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国家《文物法》和《长城保护条例》,都有规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的保护工作当中来的条文。但社会力量想参与如何参与到保护长城的工作当中,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只能成了一个概念。盐池县认领长城的活动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长城工作搭建了一个平台。其目的是,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公民保护长城的意识,调动每个公民都能够积极参与、关注长城保护工作。
 
    认领长城立法先行
 
    认领保护长城是不是变相地出租长城,有记者在5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这一活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盐池县副县长温宇锋解释说:《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法律,适用于包括长城在内的所有文物的保护工作。盐池县制定的暂行办法是以文物保护法为基本依据,根据《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的特殊性所做的补充性的一种形式。《长城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长城保护基金,专门用于长城保护。长城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通过认领保护长城的形式,募集长城保护经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认领长城须经过以下程序:认领者首先向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提出申请。长城保护学会根据认领者意愿并结合规划,指定认领区段。长城保护学会向认领者颁发《盐池县长城认领保护证》。认领费设立专户,统一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长城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向出资认领者出具收据。
 
    盐池县文化广局局长张志奋告诉记者,认领费全部用于盐池境内长城保护。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最后要将使用情况向公众公布。所有程序都将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认领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盐池县将逐步设立长城保护员制度,逐步对长城的利用行为加以规范,在保护的同时,逐步打造长城旅游景点。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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